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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韓國一名67歲元姓男子,因為不滿與妻子的離婚訴訟,於是在地鐵車廂內潑灑汽油並縱火,導致6人受傷,該男子已被控謀殺未遂等罪名,檢方還指控他企圖謀殺160名乘客。
根據韓國媒體報導, 元男於5月31日上午8點42分左右,在從汝矣渡站開往麻浦站的5號線列車第4節車廂內點燃汽油,企圖殺害乘客。儘管最終未造成死亡,但仍有6人受傷。檢方指出,元男對離婚訴訟結果心懷不滿,曾有輕生念頭,並認為若在地鐵內犯案將成為社會矚目的焦點,最終決定實施縱火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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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犯案10天前),元男以騎機車為由,現金購買3.6公升汽油。同一天,他還辦理了解約定期存款、保險與贖回基金等手續,整理身後事。5月30日(犯案前一日),他從上午8點58分至下午5點43分,搭乘地鐵1、2、4號線四處巡查,尋找下手時機與地點。
當日,他將已購買的汽油放入背包,選定最適合的犯案地點。檢方認為,這顯示元男是有預謀、精心規劃犯案。警方原先針對33名明確受害者立案,但檢方經補充調查後,再追加127人,總計對160名乘客適用殺人未遂罪。
在檢方公開的監視器畫面中,元男從包中拿出裝滿汽油的寶特瓶,在車廂地板上大量倒出,乘客驚恐尖叫、四處逃竄。儘管現場混亂,他仍冷靜取出打火機點火。其中一名孕婦因滑倒在汽油中摔倒,幸好及時脫困,丟棄鞋子逃入隔壁車廂,才得以倖免於難。
檢方指出,元某選擇在逃生與滅火困難的地鐵密閉車廂內實施縱火,並在乘客混亂、互相碰撞的情況下仍點火,顯示他充分認知行為可能導致大規模傷亡,仍執意實施,是典型有意殺人行為,已以違反鐵道安全法、殺人未遂、現行列車縱火致傷罪對元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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