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雲林報導】雲林縣虎尾鎮昨(8)日驚傳男男子持菜刀砍人案件,1名陳姓男子昨天中午駕車返家,突遭鄰居王姓男子持菜刀砍殺造成頭部受傷,警方獲報到場逮捕王男,檢警查出王男因長期懷恨遭陳男監控跟蹤而行兇,雲林地檢署昨天深夜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王男獲准。

雲林虎尾鎮傳出持菜刀砍殺鄰居案,兇嫌遭雲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翻攝畫面
檢方調查,王姓男子(43歲)與陳姓男子(63歲)係鄰居,王男遭陳男及其家人監控、跟蹤,雙方素有嫌隙。王男於12月8日11時2分許,見陳男駕駛自用小貨車返回雲林縣虎尾鎮住處,竟徒手將陳男強拉下車,並以手臂勒住陳男脖子,再持菜刀朝陳男頭部揮砍,致陳男頭皮撕裂傷5公分。虎尾分局獲報後旋即到場,以現行犯逮捕王男並扣得菜刀1支。
王男昨晚解送至雲林地檢署,經黃眹瑋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第304條強制、第305條恐嚇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王男與陳男家人素有糾紛,曾表示要對陳男家人不利,有相當理由認為王男有逃亡可能,及反覆實施殺人及恐嚇犯行之虞,於深夜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本案王男涉犯殺人犯行,而殺人罪係10年以上重罪,自115年1月1日起將屬於國民法官案件,故本案後續將由雲林地檢署國民法官專組團隊協同偵辦本案,確保案件於審理時之完整性。至於王男有無精神疾病問題,後續將一併調查,以判斷其行為時有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影響其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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