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傳媒|方承業/綜合外電報導越南國會(National Assembly)近日正式通過數項稅法修正案,其中一項重要調整為取消家庭企業原先固定的 5 億越南盾(約 1.9 萬美元)應稅收入門檻,預計將大幅提高至約 10 億越南盾(約 3.8 萬美元)。此舉旨在反映當前經濟實況,並積極支持國內小型家庭企業的發展。
越南國會於 4 月 24 日批准了涵蓋個人所得稅(PIT)、加值稅(VAT)、企業所得稅(CIT)和特別消費稅等關鍵稅種的修正案。該法案以 488 位出席代表中的 466 票高票贊成獲得通過,顯示政府對於稅務改革的共識與決心。
新法案賦予越南政府更大的彈性,可根據具體的宏觀經濟條件和預算平衡需求,來確定適當的應稅收入門檻。越南財政部長吳文俊(Ngo Van Tuan)指出,此權力下放旨在增加行政靈活性,同時仍恪守憲法原則,確保稅務政策的適應性。
過去,家庭企業的應稅收入門檻長期固定在 5 億越南盾,許多專家認為此門檻已不合時宜,尤其未能有效顧及小型企業的實際營運狀況。透過此次修正,政府期望能減輕小型家庭企業的稅務負擔,激勵其成長與發展。此外,新法也規定,年收入超過 30 億越南盾(約 11.4 萬美元)的家庭及個人企業,將轉為採用實際收入計算稅額的方法,而修正後的個人所得稅法也將依據不同收入群體劃分稅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