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公營機構超限放貸 規避監管恐釀金融盲點 

圖/示意圖

商傳媒|簡明心/綜合外電報導韓國公營機構的內部房貸運作引發疑慮,據統計,有近四成公營機構提供違反政府指導方針的內部貸款,形成家庭債務監管的盲點。韓國財政經濟部週一向國民力量黨籍議員宋彥錫提交的報告顯示,在提供內部貸款的 52 家公營機構中,有 19 家所設定的貸款上限和利率不符合政府規定,另有 3 家機構甚至超出其內部規範所訂的限制。

政府針對公營機構員工的購屋及租賃貸款,明定貸款上限為 7,000 萬韓元,並要求利率須高於韓國銀行公布的家庭貸款利率下限。此舉是為防止福利性質的貸款成為家庭債務監管的漏洞。然而,這些不受負債比(DSR)規定限制的內部貸款,讓員工在申請銀行貸款的同時,仍能擴大借貸規模,加劇潛在的金融風險。

去年,韓國公營機構共發放了 1,020 億韓元(約新台幣 24 億元)的內部住房基金貸款,惠及 1,582 人。儘管去年平均銀行家庭貸款利率達 4.33%,但許多公營機構提供的內部貸款利率卻明顯偏低。例如,Korea Real Estate Board 每人最高可貸 1.4 億韓元,年利率僅 2.2%;Korea Housing & Urban Guarantee Corporation 購屋貸款上限為 2 億韓元,租賃貸款上限為 1.5 億韓元,年利率為 2.5%。

其他機構的貸款額度也遠超政府上限,例如信用保證基金購屋貸款最高 1.3 億韓元,租賃保證金貸款最高可達 2.108 億韓元(視子女數量而定);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和 Korea Rural Community Corporation 的內部住房貸款上限分別為 1 億和 1.5 億韓元。此外,韓國資産管理公社維持 1.6 億韓元的內部貸款上限,Korea Petroleum Industries Corporation 則維持 1.5 億韓元。這些貸款的利率也相對較低,如韓國造幣公社提供 2.5%、韓國產業人力公團提供 2.6%、SUDOKWON Landfill Site Management Corporation 和 National Park Service 則均為 2%。

議員宋彥錫對此現象表達強烈不滿,他引述表示:「政府對大眾實施嚴格的貸款規定,卻允許公營機構享受優惠待遇,這種雙重標準絕對無法接受。」這項發現凸顯了公營機構在財務管理上的透明度不足,以及可能對整體金融市場穩定造成的潛在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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