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谷歌開罰十億美元 劍指數位市場壟斷與服務偏袒行為 

圖/示意圖

商傳媒|葉安庭/綜合外電報導歐盟執委會今日宣布,因谷歌(Google)違反其《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 DMA)的規定,對其開罰共計十億美元。此項裁罰主要針對谷歌在搜尋服務及應用程式商店中,偏袒自家服務的行為,旨在確保數位市場的公平競爭,遏止科技巨頭的壟斷趨勢。

根據《TechSpot》報導,谷歌遭罰的兩筆金額分別為 4.6 億歐元與 4.3 億歐元。歐盟執委會發現,谷歌長期在搜尋結果中給予自身服務(如購物、飯店、交通等)優先顯示權,將第三方提供的服務排在其後。此外,在 Play 商店(Google Play Store)中,谷歌透過不當引導行為,阻止應用程式開發商告知潛在客戶,他們可以在 Play 商店之外找到更便宜的購買選項,並收取高額費用與處理時間,違反了數位市場法案的相關規範。

這項調查始於 2024 年,此前歐盟當局已於 2023 年將谷歌列為線上搜尋市場的「守門人」(gatekeeper),代表其在市場中具有顯著的影響力。歐盟執委會要求谷歌必須在 60 天內遵守裁決,公正且無歧視地對待第三方服務,並允許 Android 應用程式開發商自由推廣 Play 商店以外的支付選項,否則將面臨高達其全球總營收 5% 的額外罰款。

對此,谷歌全球事務高階副總裁肯特·沃克(Kent Walker)表示,這些守門人規定是在少數自私自利的申訴者驅動下,導致產品品質下降,最終由歐洲企業和消費者承擔後果。他認為,法規應該改進產品,而非使其變得更糟。目前谷歌已提出並開始測試針對網路搜尋結果、人工智慧概覽(AI Overviews)以及 Play 商店引導條款的一些變動。

此次歐盟的裁罰,不僅對谷歌產生直接影響,也再次突顯全球監管機構對科技巨頭市場主導地位的嚴格態度。根據《Simply Wall St》分析,針對數位平台的更嚴格法規,可能為提供合規、法律和風險管理服務的公司創造機會,因為大型科技公司需投入更多資源以符合新規。這也提醒全球各地的監管單位,應持續關注數位市場的公平競爭問題,以避免少數平台過度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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