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庫券壟斷案爆爭議 罰金估差250倍釀金融危機 

圖/示意圖

商傳媒|吳承岳/台北報導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FTC)近期啟動對15家主要金融機構的制裁程序,這些機構被指控在國庫債券的發行與交易中進行壟斷。這項調查揭露了一筆高達76.2兆韓元(約新台幣1.78兆元)的國庫債券涉嫌在招標過程中存在違規,並引發了監管機構與金融業對罰款金額估算高達250倍的巨大爭議,恐衝擊韓國金融市場穩定。

根據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的說法,從2020年1月到2023年6月期間,包括Kyobo Securities、Daishin Securities、Meritz Securities Co., Ltd.、大宇未來資產、三星證券、Shinhan Investment & Securities Co., Ltd.、NH投資證券、KB證券、韓國投資證券、培育證券等10家證券公司,以及KB Kookmin Bank、NH 農協銀行、中小企業銀行、韓亞銀行、韓國產業銀行等5家銀行,共15家國庫債券專業交易商(Primary Dealers, PDs)涉嫌透過即時通訊軟體與私人網路,預先分享投標利率與認購數量。

國庫債券是政府為籌措資金而發行的債務工具,而國庫債券專業交易商(PDs)則是由政府指定、擁有獨家參與競標並承銷債券權利的金融機構,同時也肩負穩定市場價格的義務。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認為,這種行為是「非常嚴重的違法」,意圖在競標前設定利率下限,避免債券價格漲幅過高,並扭曲了政府國庫債券的發行利率,最終可能導致國家財政損失。據公正交易委員會官員表示,業者間的溝通已超越市場探索,構成具體且頻繁的壟斷與資訊交換。委員會參考「壟斷規制及公平交易法」中,以總合約金額作為違約行為「相關銷售額」的計算原則,推估這項違法行為的相關銷售額為76.2兆韓元。若按最嚴重違法情節處以10.5%至20%的罰款,最高可達15.24兆韓元,遠超過2017年對高通公司(Qualcomm)處以的1.0311兆韓元罰款紀錄。

然而,金融業對此罰款計算方式提出強烈反對。他們指出,國庫債券利率應由宏觀經濟指標和貨幣政策預期在即時交易市場中決定,業者透過通訊軟體交流僅是探詢市場氣氛,以順利消化發行量,而非人為操縱市場利率。此外,金融業主張,國庫債券的總承銷金額不應全數計入相關銷售額,而應僅計算實際營運利潤,如手續費、交易收益和利息收入。若按此方式計算,總罰款金額僅約600億韓元,與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的估算相差近250倍。金融業也援引2012年一個小型債券壟斷案的判例,當時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依「營運利潤」為基礎,對6家證券公司處以192.33億韓元罰款。

當時金融委員長候選人Lee Eok-won曾表示,金融當局將向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傳達業界的擔憂。這場爭議的最終裁決,不僅將左右涉案金融機構的存續,更將對韓國金融市場的信用評級、籌資能力乃至系統性風險帶來深遠影響,同時也凸顯了國庫債券專業交易商制度在結構性上的限制以及行政執法與市場穩定之間的緊張關係。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已於8月初進入事前意見聽取與全體委員會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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