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瑞隆派出所員警於9月8日0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28歲嚴姓男子駕車行經公正路與武慶一路口,竟無視號誌直接闖紅燈;豈料才沒多久,嚴男行駛至公正路與崗山中街口時,又趁紅燈直接左轉,短時間內接連2度闖越紅燈,通過路口時更絲毫未見減速,危險駕駛行徑全被巡邏員警逮個正著。員警見狀立即尾隨,伺機上前盤查。

盤查過程中,員警進一步詢問嚴男是否曾施用毒品,嚴男起初矢口否認,直到聽見員警表示將實施毒品檢測,才瞬間改口坦承曾施用毒咖啡包。經其同意後,警方隨即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果然「驗出問題」,呈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及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警方立即依法處置,全案調查後,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眼見難逃法辦,嚴男態度隨即軟化,不斷向員警強調「我態度很好」、「我都有配合」,頻頻求情盼警方網開一面。沒想到員警完全不吃這套,當場嚴正回應:「你連闖紅燈又沒減速,真的很危險!我們對你態度也很好,不需要情勒。」一句話直接堵住嚴男求情攻勢。儘管嚴男仍不死心持續說情,員警絲毫不為所動,堅持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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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另依法舉發,吸食毒品後駕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最高可處新臺幣120,000元;闖紅燈及紅燈左轉則依第53條第1項,各最高可處新臺幣5,400元,3項違規最高合計可處新臺幣130,800元,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及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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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強調,吸毒後駕車又接連闖越紅燈,稍有閃失就可能釀成嚴重事故,危險駕駛不僅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更可能讓無辜用路人付出代價,警方對此類危險駕駛行為將持續強勢執法、絕不寬貸。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