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

答案是要賠,而且比你想的貴。
近期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控訴,任職於台積電的未婚夫,在距離婚禮剩不到兩個月,被發現他與已有男友的女同事出軌。婚禮甚至已經邀請雙方親友,婚宴、戒指等等也已經全部準備完成。此事在網路上迅速延燒,有網友公開兩人的長相、員工編號與姓名,掀起巨大爭議。
長期承辦家事婚姻案件的 — 張奕晨律師分享下方三個法院判決。悔婚的損害賠償訴訟,是比誰的手上有單據。
台中一名男子訂婚後與別的女子生了孩子,法院判他賠92萬。彰化一名男子扛下520萬頭期款,分手後要回276萬。雲林一名男子匯了100萬、送了鑽戒,最後法院認定他根本沒有婚約,一毛都討不回。
三個男人,三種下場。

你以為的分手,法院叫做解除婚約
沒辦訂婚宴,不代表沒有婚約。

彰化那對情侶從頭到尾沒有訂婚儀式。但女方在Line上傳過結婚日期出來了、我會跟家人說我們打算要登記,還自己聯絡擇日館、告訴婚紗攝影師婚期在七月。法院看完這些對話,直接認定婚約成立。
同一把尺也會反過來砍你。雲林那名男子主張有婚約,卻拿不出求婚、提親、訂婚的任何過程,法院不認。他等於白花了100萬。
婚約成不成立,不看你辦得多盛大,看你留下什麼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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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慰撫金多少合理?
台中那件,男方訂婚後與別的女子發生關係生子,女方解除婚約。法院要他賠償婚禮損失78萬、精神慰撫金30萬,扣掉女方應返還聘金16萬,實付92萬。
法院准的:婚宴23桌40萬9千、喜餅8萬1千、禮服與婚攝尾款4萬7千、訂婚家宴4萬8千,加上新娘秘書、花藝、場佈、遊覽車、婚紗尾款。
法院砍掉的更該看。婚禮當晚的飯店住宿1萬4千被打回,理由是訂婚後並無洞房慶祝的習俗。伴娘、伴郎、司機的紅包全滅,理由只有四個字:沒有單據。
至於30萬慰撫金怎麼來的,法院看的是交往多久、違背婚約的情節多嚴重,以及雙方的學歷、職業與所得。這兩人月薪都是3萬8,數字就落在30萬。對方收入越高,代價只會更高。

婚禮花費不是你花多少就賠多少,是你證明多少才賠多少。賠償婚禮損失這件事,法院只認收據、發票、合約與匯款紀錄。
高雄律師張奕晨直言,紅包是台灣婚禮最大的黑洞,包出去那一刻沒拍照,法律上就等於沒花過。
真正要命的,是房子
悔婚金額最大的一筆,通常不在婚宴,在房屋頭期款。
彰化那對買了2520萬透天,各登記一半,2000萬連帶貸款,520萬自備款全部由男方一人支付。
女方在法庭上說,那是公司辦公室,與婚約無關。法院一句話打死:如果只是工作需要,為什麼你不用出260萬,卻能拿到一半產權?
判決結果:返還260萬,加上男方獨自繳的房貸利息16萬8千,合計276萬。
100萬聘金,變成討不回的借款
雲林那件,是所有男性都該讀兩遍的失敗案例。
男方先借給女方父親30萬,後來又匯70萬到女方母親帳戶,他認為這100萬就是聘金。
法院逐項否決。沒有提親、沒有求婚、沒有訂婚儀式,婚約不成立。談這100萬的對象是女方父親,女方本人在場但沒有點頭。兩個收款帳戶實際上都由父親在使用。至於鑽戒,是在女方生日當天挑的,男方自己的戒指4個多月後才買,法院認定那是生日禮物。
結局:100萬被當成借款,而女方父親已經過世、沒有留下任何遺產。鑽戒留在女方手上。
要求返還聘金,前提是那筆錢在法律上真的是聘金。給對方爸媽,不等於給對方。

一句好聚好散,585萬直接歸零
台中還有一件豪門悔婚案,女方求償585萬,包含219萬訂婚花費與300萬慰撫金。最後拿到零元。
男方確實出軌,法院也採信了。但兩件事把她整筆請求打爛。
第一,雙方家族協商時都表達了結束的意思,法院認定那是合意解除婚約。合意解除之後,就不能再回頭主張對方有錯。
第二,法院認定她曾在爭吵中抓傷男方,對婚約破局也有過失。而能請求賠償的,只有無過失的一方。有一點過失,整筆歸零。
高雄離婚律師張奕晨說,很多人以為好聚好散是風度,在法院眼裡那叫拋棄權利。
同一場訂婚,哪些要得回、哪些要不回
同一件案子裡,男方要回鑽戒、珍珠項鍊、卡地亞戒指、香奈兒皮帶、愛馬仕包、白紗禮服,帳面超過200萬。
但三樣被駁回:330盒喜餅近35萬,法院說喜餅本來就是送女方親友的,不是給準新娘;文定當天的喝茶禮4萬3千,親友包的不算男方贈與,只准他要回自己給的3600元;壓桌禮5600元同樣被打掉,那是分攤宴席,不是贈與。
男人的四道防線

第一,所有大額支出走自己的帳戶,備註寫明用途。付現金,等於沒付過。
第二,房子登記給對方或登記共有,頭期款的金流一定要留,那是你唯一的護身符。
第三,聘金與金飾交到本人手上,別交給她爸媽,否則將來連主張返還聘金的資格都沒有。
第四,開口談分手之前先決定要不要求償。一句我們好好結束,可能就是幾百萬。
訂婚後反悔到底要不要賠錢?要。真正的問題是,賠的人是不是你,而那取決於你這幾年留下了什麼。
婚禮是兩家人的事,帳單只寄給簽名的那一個。張奕晨律師語重心長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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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奕晨律師】簡介
學歷:
高雄中學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
現職及經歷:
和府法律事務所 — 律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 律師
矯正署高雄監獄 — 外聘講師
【解除婚約與婚姻財產爭議推薦 — 張奕晨律師】
電話:0919-70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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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訂婚後反悔要賠錢嗎?台積電工程師出軌女同事!律師:悔婚代價這樣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