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路口2自小客車發生車禍乘客受傷送醫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昨(19)日21時許,左營警察分局獲報,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二路與翠華路閘道,發生車禍需救護,員警立即前往現場查看。

經查事故發生係因邱女(71年次)駕駛藍色自小客自華夏路(北向南)欲左轉大中二路時與洪男(88年次)駕駛白色自小客直行華夏路(南往北)行經路口時發生碰撞,造成邱女之母(莊婦41年次)胸肺處有擦挫傷、意識清楚,送醫治療。

經檢測雙方駕駛均無酒、毒駕情事。另調閱監視器檢視,邱女疑為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顯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含機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責將送交通大隊分析研判。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轉彎或變換車道時,務必遵守路權規定,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況、減速慢行,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圖:2自小客發生車禍現場警方前往查處。(左營警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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