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駕駛不熟悉路況撞限高架 現場無人受傷警掣單舉發

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115年9月23日8時許,一部遊覽車沿仁武區後港巷西向東行駛,未注意涵洞限高撞擊事故地點限高架(該處涵洞限高2.3米),遊覽車內無乘客,現場無人受傷。營業遊覽大客車駕駛李男(約51歲)經實施酒測值為0,表示路況不熟悉未注意限高而誤闖。

員警現場協助指揮交通,初步研判為駕駛李男不依限高標誌指示行駛導致肇事。李男不依標誌指示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0條2項3款規定,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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