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警歸仁分局監警環聯合稽查大執法 改裝車及噪音車無所遁形

記者吳文隆/歸仁報導

南市警歸仁分局於昨9月22日晚上6時起,邀集交通警察大隊、環保局、臺南監理站等單位,擇定歸仁區公所前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專案勤務,針對改裝排氣管製造轟隆聲響及不當改裝燈光影響行車視線之改裝車違規實施強力稽查。

4個小時下來共計攔查過往疑有違規車輛50輛,舉發非法改裝車輛39件,其中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3件(排氣管擅自改裝、加裝燈光、消音喇叭等,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違反道交條例第18條共26件(頭燈改裝未依規定申登變更,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檢驗);違反道交條例第21條共2件(含無照扣牌將車輛移置保管2件) ;違反道交條例第42條1件(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另外改裝汽機車實施噪音檢測6輛,6輛均合格。

歸仁分局分局長巫建德表示,近期有民眾持續反映歸仁區常有排氣管噪音,因此特在歸仁圓環實施聯合稽查,提醒各位用路人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可能導致車輛安全結構減弱,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且機車改裝排氣管造成的噪音擾民,115年迄今本分局針對擅自改裝汽車設備違規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及18條舉發計160件。該項稽查取締亦將持續進行,以維護市民安全及安寧的宜居環境。

另外若更換非原型式機車排氣管,須赴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且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排氣管,若使用「非原廠(改裝)排氣管」,未完成變更登記,則將依道交條例處新臺幣900~1,800元罰緩。

如噪音值超標,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處3,6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提醒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歸仁分局提供。

相關新聞

您可能有興趣

即時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