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園區成效兩極化 孟加拉、印度經驗借鑑台灣 

商傳媒|責任編輯/綜合外電報導高科技園區被許多國家視為推動經濟成長與創造高薪工作的關鍵,然而,若未能妥善規劃,這些園區可能淪為負債,而非資產。根據《The Financial Express》報導,孟加拉的經驗顯示,當地政府雖投入超過十億美元興建約 39 座高科技園區、軟體科技園區與孵化中心,但大多處於閒置狀態,甚至有部分被用於舉辦婚禮等社交活動,突顯了投資效益不彰的問題。

回顧高科技園區的歷史,其概念可追溯至二戰期間美國史丹佛大學的研究補助,旨在將技術轉移至經濟領域。首座高科技園區於 1951 年在美國加州帕羅奧圖設立,早期租戶包括惠普(Hewllet & Packard)與瓦里安聯合公司(Varian Associates),奠定了矽谷的雛形。在全球各地,高科技園區的發展模式與成效各有不同,例如台灣新竹科學園區的成功,在於匯聚了從事技術導向產品設計、開發與製造的公司,創造了高附加價值。

相較之下,馬來西亞的園區主要為跨國企業(MNCs)提供設施,以尋求低成本勞動力進行低階組裝、測試與製造。而印度與菲律賓的高科技園區則多為辦公大樓,租賃空間給 BPO(業務流程外包)、客服中心、軟體及資訊服務公司。這類印度高科技園區的具體營運模式,主要著重於服務業,其創造的附加價值相對較低。

為吸引外國直接投資(FDI),各國政府紛紛陷入補貼競賽。例如,印度為推動其高科技產業發展,實施了積極的產業扶植政策細節,提供高達資本投資 75% 的現金補貼,以及 4% 至 6% 的生產連結獎勵。印度政府曾為吸引美光科技(Micron Technology)在古吉拉特邦設立一座價值 25 億美元的記憶體晶片測試、封裝設施,提供 19.5 億美元的鉅額誘因。然而,該計畫預計僅創造 5,000 個低階勞力密集型工作,對於提升高附加價值就業機會的效益有限。

學者指出,真正的高科技應是透過知識與創意創造高附加價值。孟加拉的許多企業雖然生產多樣產品,但多為仿效外國產品,且高度依賴進口資本設備與中間組件,導致附加價值低,難以提供高薪職位給大學畢業生。因此,要讓高科技園區發揮最大效益,關鍵在於鼓勵本地生產商的研發中心進駐,透過讓本地畢業生參與產品與製程的演進,不僅能提升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更能創造高附加價值的工作機會,促進經濟持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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