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眾於Threads社群反映車禍無法判斷肇事原因案說明

【記者 詹士慶/屏東 東港報導】

【東港警分局訊】 警方於115年8月27日接獲報案,在琉球鄉衛生所前有交通事故,經到場處理為蔡姓男子(58年次)騎乘普重機車與鄭姓男子(85年次)發生對撞事故,鄭男受輕傷,經酒測無飲酒,蔡男頭部受傷送醫,酒測值0.61MG/L,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偵辦。

另本案之初步分析研判表,因本案承辦員警疏未及時上傳監視器影像,致無法明確分析肇責,本分局已補正影像資料,重新核發予當事人。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 提供

相關新聞

您可能有興趣

即時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