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42天就落跑!27歲二兵「病假離營」失聯 逃41天遭通緝起訴 

▲入伍42天就落跑!27歲二兵「病假離營」失聯 逃41天遭通緝起訴(圖/翻攝自GoogleMaps)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宜蘭報導】宜蘭金六結營區傳出逃兵案,一名27歲邱姓二兵入伍僅約1個多月,去年8月底以就醫為由請病假離營,原訂9月5日晚間返營收假,卻從此失聯、拒絕歸隊。部隊通報憲兵並報請檢方拘提未果,邱男遭發布通緝後,逃亡41天才落網;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陸海空軍刑法》無故離去職役逾30日罪嫌提起公訴。

▲入伍42天就落跑!27歲二兵「病假離營」失聯 逃41天遭通緝起訴(圖/翻攝自GoogleMaps)
▲入伍42天就落跑!27歲二兵「病假離營」失聯 逃41天遭通緝起訴(圖/翻攝自GoogleMaps)

檢方調查,邱男於2025年7月21日入伍,分發至宜蘭金六結的陸軍步兵第一五三旅步四營火力連服役。服役約42天後,他在同年8月31日晚間6時,持診所診斷證明獲准請病假離開營區,依規定應在9月5日晚間6時前返回部隊報到。

未料,收假時間一到,邱男並未返營,也刻意與部隊失聯。幹部發現他逾假未歸後,依程序通報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協助處理,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核發拘票;但拘提行動未能找到人,檢方後續依法發布通緝。

憲警持續追查邱男下落,直到2025年10月16日才將人查獲到案,前後逃離職役長達41天。邱男到案後坦承未依規定返營,其供述也與連長證詞、請假資料、兵籍表及違紀離營通報等事證相符。

檢方認定,邱男無故離去職役時間已超過30日,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第3項,依法應適用長期逃亡罪處罰,因而提起公訴,全案已移送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依現行規定,官兵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超過6日即可能構成犯罪;若超過30日,則依長期逃亡罪規定論處,最重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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