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男不甩交通罰款 土地、愛車慘遭查封急壞現身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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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持續強力執行各類交通欠款案件。圖:桃園分署提供

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交通專案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持續強力執行各類交通欠款案件。近期即有2名義務人分別因交通欠款遭查封名下土地及車輛,其中一案土地遭查封後,由義務人配偶出面一次清償20餘萬元欠款;另一案則在拖吊車準備將愛車拖走之際,由義務人配偶火速現身全額清償,成功保住愛車。

桃園市龜山區一名55歲楊姓男子,積欠高速公路通行費53筆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81筆、全民健康保險費等合計欠款20萬4000元,因逾期未繳遭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其中,交通違規態樣包含占用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超速及闖紅燈等。自114年12月移送迄今,桃園分署多次催繳,楊男均未履行,經扣押其名下存款,也僅扣得數百元。執行人員進一步查得楊男名下有桃園市中壢區5筆持分土地,遂於115年7月依法查封。楊男配偶得知土地遭查封後,於9月29日到場,一次繳清全部欠款,免除土地遭進一步拍賣之危機。

另一名桃園市平鎮區65歲葉姓男子則因積欠高速公路通行費176筆、使用牌照稅等共計欠款2萬8631元遭移送執行,亦經多次催繳未履行。經查葉男名下有一輛2024年購入之國瑞COROLLA CROSS車輛,執行人員持續查找該車行蹤,在10月1日下午接獲通報,得知該車停放於桃園市某路段路邊停車格,立即火速趕赴現場執行查封,並通知拖吊車到場。就在拖吊車準備將車輛拖離之際,葉男配偶急忙現身,當場全額清償欠款,及時化解愛車遭拖吊的危機。

桃園分署呼籲,交通罰鍰、國道通行費、使用牌照稅及其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義務人均應依限履行,切勿心存僥倖、置之不理,以免逾期未繳遭移送執行,除可能面臨存款、薪資遭扣押外,名下動產、不動產亦可能遭查封、拍賣,影響自身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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