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跑」才說完就被打臉 酒駕男拒檢逃逸遭前鎮警攔截

圖ˊ/路中昏睡見警驚醒狂逃!前鎮警沉著尾隨2公里 強勢攔下「移動炸彈
【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憲報導】高雄市前鎮區10月2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酒駕案件,一輛白色轎車停在中山、五甲路口遲遲沒有動靜,警方到場查看時,發現23歲李姓男子竟在駕駛座上呼呼大睡,員警上前敲窗要求下車受檢,李男醒來後卻突然踩下油門逃離現場,原本靜止的轎車瞬間衝上道路,險成「移動炸彈」。

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發現異狀立即進行攔查。面對李男突然拒檢逃逸,員警沒有貿然高速追逐,而是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保持安全距離尾隨,持續掌握車輛行蹤,同時尋找合適攔截位置。經過約2公里追蹤,警方在中山、光華路口成功攔下白色轎車,並迅速控制李男。

有趣的是,李男遭警方控制後竟對員警表示「我不會跑,不要浪費警力」,但他前一刻才駕車拒檢逃逸約2公里,說法與實際行為形成明顯落差。

警方調查發現,李男前一晚與友人聚會飲酒,酒後仍決定自行駕車,結果因酒力不支直接在道路上睡著。警方將他喚醒後,他非但沒有配合檢查,反而選擇踩油門逃逸。警方隨後聞到其身上有濃厚酒味,實施酒測確認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逮捕送辦。

此外,李男還涉及多項交通違規。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舉發無照駕駛,最高可罰6萬元,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酒後駕車依第35條第1項第1款舉發,最高可罰12萬元;拒檢逃逸依第60條舉發,最高可罰3萬元,合計最高達21萬元。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指出,拒檢逃逸案件往往伴隨高度道路風險,員警執法時必須同時兼顧追緝效率與用路人安全。本案員警沉著掌握車輛動態,選擇適當地點完成攔截,及時阻止危險持續。警方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更不要以逃逸方式規避警方攔查,警方對無照、酒駕及拒檢等重大違規行為將持續嚴格取締。

(圖/前鎮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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