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警官涉包庇電玩案擴大 所長疑洩密遭約談 偵查分隊長羈押近4月獲30萬元交保

墨新聞|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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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isSelectedEnd”>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涉嫌收賄包庇轄區連鎖電子遊藝場案,羈押近4個月,案情再有進展。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南機組追查後,6日再通知北鎮派出所陳姓所長、市警察局少年隊李姓偵查員到案說明,2人疑涉洩密,另有北鎮派出所林姓前所長以證人身分到案;檢方複訊後,3人均請回。何則因羈押期將屆,日前聲請交保,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

圖/翻攝嘉義地方法院臉書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關於何姓被告涉貪案件,本院考量現階段偵查進度及相關情狀,認雖仍有羈押原因,但已無繼續羈押必要,因此裁定30萬元交保。至停止羈押裁定僅涉及羈押必要性判斷,與被告是否成立犯罪無涉,後續仍應由檢察官偵查及訴訟程序依法認定。

圖/翻攝嘉義地檢署臉書

這起案件源於今年6月間嘉義地檢署接獲情資,指嘉義市警一分局有官警與特定連鎖電子遊藝場業者互動密切,疑涉及洩密及貪瀆舞弊。檢方6月9日指揮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南機組搜索一分局,並拘提休假中的何姓分隊長,同時傳喚相關業者及人員共8人到案,當時共有3家電子遊藝場業者被查。

何及陳姓業者經檢察官複訊後,因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檢方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6月12日裁定何羈押禁見,陳則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另名林姓被告以3萬元交保、蒲姓被告以8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何不服遭羈押,6月12日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6月18日裁定駁回。何自6月12日起遭羈押,後再延押2個月,羈押期將屆滿之際,法院日前裁定他以30萬元交保。

檢調持續追查案情,6日通知北鎮派出所陳姓所長及市警局少年隊李姓偵查員到案。據了解,2人過去曾與何姓分隊長在一分局共事,檢調懷疑2人可能涉及洩密,是否知情或曾協助何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同日,北鎮派出所林姓前所長也以證人身分到案接受調查。3人經檢察官複訊後均請回,後續是否涉及刑責,仍待檢方進一步調查。

此外,嘉義地檢署日前也傳喚湖子內一間釣蝦遊藝場業者到案說明,業者經檢察官複訊後,以10萬元交保。

檢調目前仍持續釐清警員與電子遊藝場業者間的往來、是否涉及洩密及不法利益交換等情節,案件仍在偵辦中,相關人員涉案程度及法律責任,均待檢方調查及司法程序進一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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