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於115年10月9日2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小港區高坪二十二路與北林路口發生行車糾紛情事。警方獲報後立即指派轄區高松派出所線上警力迅速馳赴現場以優勢警力即時控制,防止事態擴大。

經初步瞭解,現場為自小客車乘客王姓男子(32歲)與另一部自小客車駕駛郭姓男子(47歲),雙方疑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爭執。王男下車與郭男交涉時,郭男徒手推擠王男,王男隨即返回車內持短鋁棒揮擊郭男,雙方因而產生肢體拉扯受傷;其餘雙方同行者在場勸阻,經查證確認均未介入動手滋事。

處理員警馳抵現場後,隨即強勢隔開雙方並同時通報救護車將王男及郭男送醫診治。經初步檢視,王男手部挫傷,郭男手部及頭部擦挫傷,均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其餘在場3人則由警方帶返派出所調查,王男及郭男互控對方傷害並提出告訴;全案偵詢後依涉嫌刑法傷害罪嫌,函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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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分局呼籲,民眾行車遇有爭議應保持理性克制,切勿因一時意氣用事訴諸肢體暴力;警方對於任何街頭脫序與暴力違法行為,絕對秉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正究辦,以維護社會安寧與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