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於10月22日5時許獲報,在前鎮區凱旋、二聖路口發生糾紛,立即派遣警力前往查處。
經了解,鍾男(年約37歲)與同行友人陳女(年約30歲)騎乘機車行經該路口停等紅燈時,突遭同樣停等紅燈之陳男(年約39歲)出言謾罵,雙方因此發生口角,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
警方到場時,雙方已停止衝突,現場無糾紛情事,惟陳男臉部受傷,由119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

本案鍾男事後至派出所提出傷害及公然侮辱告訴,警方將依觸犯《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及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另針對雙方於公共場所發生肢體衝突之行為,警方亦將主動依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2款調查送辦。
前鎮分局嚴正呼籲,民眾遇有行車糾紛時,應保持冷靜、理性溝通,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訴諸暴力,警方對於任何暴力行為均將依法究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民眾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