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煥仁 何文勝/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於115年10月16日上午接獲兆豐銀行通報,表示有民眾欲臨櫃提領新臺幣300萬元,聲稱要支付火鍋店加盟費用,惟所持合約內容及交易過程疑點重重,行員機警察覺異狀,立即通報警方到場協助查證。

警員陳漢修、阮俊嘉獲報後迅速到場,經檢視民眾提供的加盟合約,發現合約未明確記載營業地址,簽約金額高達500萬元,與公司登記資本額50萬元相差甚鉅,且合約尚未完整簽署,對方竟要求民眾先提領鉅額現金,再另行約定地點簽訂正式合約。員警進一步查證對方身分及相關說詞時,也發現代理人身分、加盟分店地點等資訊前後不一,且對於要求以現金交付款項的原因,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交易風險甚高。
為避免民眾辛苦累積的積蓄付諸流水,員警耐心向民眾分析交易疑點,提醒應審慎確認對方身分、公司授權及合約內容,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並建議後續如仍有加盟意願,可事先聯繫對方共同前往銀行,由警方協助查證,確保交易安全。
前鎮分局呼籲,加盟投資或大額金錢交易務必提高警覺,對於要求先提領大量現金、合約內容不明或交易程序異常等情形,應停下腳步、仔細查證。如有疑慮,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電話尋求協助。分局長黃元民同時也肯定銀行行員主動通報的行動,希望未來能夠繼續警銀合作,攜手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