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於10月30日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巡經前鎮區德昌路時,發現58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與警方眼神交會瞬間,竟眼神閃爍、急忙撇頭,異常舉動立即引起員警注意,上前攔查。未料員警還沒開始查驗身分,陳男竟主動坦承自己是通緝犯!更令人意外的是,談話過程中還加碼自爆「三天前才剛吸毒」,原本只是一次眼神交會,竟意外揪出毒品通緝犯涉嫌毒駕上路!

警方進一步查證,赫然發現陳男駕照早因毒駕遭註銷,如今竟再度違法騎車上路!且因毒品案件未入監服刑,自今年9月起遭高雄地方檢察署通緝。面對警方盤查,陳男不僅毫不隱瞞通緝身分,還坦承三天前曾施用毒品,坦率程度讓員警也始料未及。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再揪出涉嫌毒駕違法行為。全案除依毒品通緝解送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外,另涉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另針對陳男交通違規依法舉發。無照駕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6千元罰鍰;吸食毒品後駕車,依同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兩項違規合計最高恐面臨新臺幣12萬6千元罰鍰。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員警憑藉敏銳觀察力,從駕駛人短暫的眼神閃避察覺異狀,進而查獲毒品通緝犯及涉嫌毒駕案件,展現積極執法與專業判斷能力。警方提醒,接獲司法機關通知應依規定到案,切勿心存僥倖逃避法律責任;施用毒品後駕車更可能因精神恍惚、判斷力下降,危及無辜用路人安全。警方強調,「通緝躲得了一時,躲不過法網;毒駕上路,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力查緝毒品犯罪及危險駕駛,守護市民生命與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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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