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鳥松區松埔路日前淩晨1時許一部自小客車駕駛林男(約49歲)行駛中抽菸且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仁武分局仁美派出所員警巡邏見狀遂上前盤查。攔停過程林男辯稱緊張打錯檔而不配合靠邊停車受檢。

員警發現林男面色潮紅散發酒氣且無照駕駛,林男坦承甫結束聚會欲返家。員警現場欲依規定實施酒測,惟林男拒絕配合酒測。經查林男於去(114)年亦有酒駕拒測紀錄,屬酒駕拒測累犯,員警依規定告知權利後,針對林男違規與拒測行為掣單舉發,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424,800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仁武分局呼籲,民眾駕車應遵守交通規則,變換車道或轉彎時務必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並牢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原則。本分局持續加強酒駕取締及交通安全宣導,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