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酒店衝突未即時通報轄區警力 市警局嚴懲掃黑小隊4人

桃園分局執行雷霆除暴聯合稽查取締勤務,出動警力100名。圖:讀者提供

昨(6)日凌晨桃園市桃園區寶山街酒店外發生酒客糾紛及聚眾滋事事件,傳出警方涉入。市警局今日回應,大園及中壢分局偵查隊掃黑小隊共4位刑警未報備即至酒店處理糾紛,現場發生衝突告誡約制未果先行離開,未即時通報轄區警力協處,未能妥適處置,嚴重影響警譽,因此吳小隊長記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溫姓分隊長記過二次,其餘劉及張姓2位小隊長各記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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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局針對易生事端場所進行威力掃蕩暨聯合稽查取締。圖:讀者提供

市警局表示,衝突當下,桃園分局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迅速派遣警力到場處置,並於現場情勢升高時依法對空鳴槍示警,有效控制現場秩序,將滋事人員帶回偵辦,防止衝突擴大。

經市警局追查發現大園及中壢分局偵查隊掃黑小隊共4位刑警於事前接獲情資,得知市警局列管幫派分子疑因先前糾紛,可能相約談判,為防範幫派衝突及可能發生之暴力事件,員警基於治安維護及預防性作為,前往龍潭某餐廳洽線了解案況,餐後未經報備續至該酒店包廂協調糾紛,復因現場發生衝突致實施告誡約制未果,員警先行離開,並將處置情形回報單位主管,後依上開規定填報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報告表陳核備查。

市警局案發後即已主動通知相關人員及在場員警到案調查說明,並調閱相關資料及影像,釐清事實經過及有無違反相關規定情事,掃黑小隊涉足酒店及有飲酒情事,且現場發生衝突後,員警先行離開,未即時通報轄區警力協處,未能妥適處置,確有應變不當,致生事端,嚴重影響警譽,市警局將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規定核予主要當事人吳小隊長記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溫姓分隊長記過二次,其餘劉及張姓2位小隊長各記過一次,以資警惕,併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市警局強調,警察執行職務除應恪遵相關法令及程序,更應本於維護治安、保障民眾安全之職責,積極妥適處置各項突發狀況,對於員警執勤不當情事,市警局絕不迴避,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若有發現員警其他違法違紀情事,亦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並要求全體員警引以為戒,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此外,昨晚桃園分局執行雷霆除暴聯合稽查取締勤務,出動警力100名,包含刑大、交大、保大支援警力,並結合市府消防局、建管處,針對易生事端場所進行威力掃蕩暨聯合稽查取締。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桃園酒店衝突未即時通報轄區警力 市警局嚴懲掃黑小隊4人

本文轉載自 台灣線報/記者黃雅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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