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開車遭送辦 楠梓警重申酒駕零容忍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楠梓警分局於9月23日5時許獲報,在楠梓區德民路與右昌街口發生汽車自撞事故。

46歲許男駕駛自小客貨沿右昌街南向北直行時,疑似精神不濟自撞人行道行人號誌桿,所幸無人受傷。經檢測許男有飲酒情事,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移置保管,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該車牌照,全案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楠梓分局呼籲,酒駕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切勿心存僥幸,落實「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圖:許男駕駛自小客貨沿右昌街南向北直行時,疑似精神不濟自撞人行道行人號誌桿,所幸無人受傷。(楠梓警分局)

相關新聞

您可能有興趣

即時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