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
市長喊停班,法律上並沒有放你一天假。
每年颱風季,全高雄的上班族都在等晚間八點那則通知。螢幕跳出停止上班上課,群組一片歡呼,有人衝去超商掃泡麵,也有人同一時間收到主管訊息:明天線上會議照常。
歡呼與哀號之間,差的是一層很多人沒弄懂的法律結構。本報專訪長期承辦勞資爭議案件的 — 張奕晨律師,拆解颱風天的出勤與薪水。
市長宣布停班停課,管不到民間公司

停班停課的依據,是一部專門寫給政府機關和各級學校用的辦法。
高雄律師張奕晨指出,那本質上是公部門的內部規則,民間企業並不在適用範圍內。市長宣布停班,公司不會自動跟著放假,要不要出勤、薪水怎麼算,得回到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與勞基法。對民間而言,那一聲比較接近強烈建議。
真正跟勞工有關的,是勞動部另外訂的一份出勤與工資要點。麻煩在於,它不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條文裡滿滿都是宜字,雇主宜不扣薪、宜加給工資、宜提供交通協助。「宜」的意思是最好這麼做,不等於非這麼做不可。

不給薪是合法的,給薪是公司佛心
這裡是最多人誤會的地方。
張奕晨律師說明,颱風天不出勤的法律邏輯,是天災讓勞務沒辦法提供,怪不到勞工,也怪不到雇主,於是勞工免除上班義務,雇主同時免除給薪義務。多數企業照樣發薪,屬於自己選擇多給的部分,法律並沒有逼著給。
所以每年都會出現同一種抱怨:隔壁公司放假還有錢領,自己公司放假被扣薪。兩邊都沒有違法。
老闆臨時喊居家辦公,可以嗎
後疫情時代,颱風假最新的戰場搬進了家裡。
平常就約定在家工作的人,沒有通勤危險,原則上颱風天要照常上線。看到停班通知就自己放一天假,有被認定曠職、扣薪甚至懲處的風險。家裡停電、淹水、斷網,才能主張無法提供勞務,而且要主動回報。
平常固定進公司的人則完全不同。高雄律師張奕晨表示,臨時把上班地點改到家裡,等於變更勞動條件,雇主不能片面決定,必須取得勞工同意。家中沒有電腦、沒有專用軟體、沒有安全連線,雇主不能硬逼,也不能要員工拿特休或事假去填這一天。
非上不可的那群人
風雨越大,有些崗位越離不開。
水電瓦斯與電信的搶修班、軌道巡檢與行控中心的留守人員、急診與加護病房的醫護、長照機構的照服員、晶圓廠無塵室的輪班工程師、24小時超商門市與大樓保全,都是颱風天照樣打卡的隱形工作者。
這種情形下,要點建議雇主加給當日工資、安排接送或補助車資、事後給補假。高雄律師張奕晨提醒,這些依舊只是建議,寫進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才真的有拘束力。
唯一被強制喊停的是外送員。地方政府宣布停班的轄區,平台必須關閉派單,業者擅自派遣讓外送員在風雨中奔波,面臨的是職安法規的高額罰鍰,萬一出了人命還有刑責。
冒雨上班受傷,帳算在誰頭上
這是老闆最該害怕的一段。
高雄律師張奕晨分析,要求員工颱風天出勤,人若在通勤途中或工作中受傷,很可能被認定為職業災害,雇主的補償責任跑不掉。雇主對危險環境本來就有防護義務,連一台安全的交通工具都沒有安排,事後的責任只會更重。

「省下一天的產能,可能賠上一整年的訴訟。」律師張奕晨說。
路斷了可以掉頭,老闆不能記曠職
勞工手上還有一張牌。
從住家到公司這段路,中間只要有任何一個縣市宣布停班,勞工就可以合法選擇不出勤。路樹倒了、路面淹了、土石流擋在前面,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勞工有權拒絕前往。
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遲到,不得強迫改請事假,也不能扣全勤獎金、要求補班,更不能因此解僱或做出其他不利處分。
停課不停班,小孩誰顧
最尷尬的灰色地帶在家裡。
學校停課、公司不停班,照顧責任瞬間落到家長身上。現行規範對這一題幾乎沒有答案,能不能請假、算哪一種假、要不要扣薪,全看各家公司自己的制度。
高雄律師張奕晨建議企業趁著非颱風季把幾件事寫清楚:哪些職務屬於必要出勤、出勤當天工資怎麼加、交通由誰安排、無法到班的人怎麼處理、停課期間的照顧假怎麼請。白紙黑字講明白,對勞資雙方都是保障。
律師給勞工的三個提醒

第一,看到停班通知先查公司規定,別憑群組訊息決定明天去不去。
第二,決定不出勤要主動通知主管,留下文字紀錄。
第三,出勤途中發生事故,第一時間拍照、就醫並告知醫師是上班途中受傷,病歷會成為日後認定職災的關鍵。
颱風會過去,薪資單和出勤紀錄會留下來。
【張奕晨律師】簡介
學歷:
高雄中學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
現職與經歷:
和府法律事務所 — 訴訟律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 律師
矯正署高雄監獄 — 外聘講師
【職場霸凌與勞資爭議推薦 — 張奕晨律師】
電話:0919-70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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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台鋁四巷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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